大室装协发[2017]15号
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关于2017年度室内装饰企业资质年审年检的通知
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各会员企业:
根据《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法》(中室协字[2003]003号)和《关于委托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承担全市室内装饰行业资质审查及颁发证书等行业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大经发[2001]110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全市室内装饰、室内设计、施工、材料会员企业,进行2017年度资质年审年检。现将年审年检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起止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为资质审检日。
二、年检对象
凡在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依法注册由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核实颁发至2017年12月31日前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的室内装饰、室内设计、施工、材料经营企业、材料生产企业等会员单位,均为本次年审年检对象。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室内装饰资质年审表。(网站下载—www.0411dd.com)
(二)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原件;室内装饰协会会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三)企业项目经理、设计师、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会计员等有关管理人员相应职称、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人员签订的并经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四)未取得相关上岗证书的会员企业(单位)应事先到培训发证单位报名培训,暂凭报名收据年审年检。安全员、设计师、造价员、项目经理等岗位培训在协会报名。电话:0411-39651168。
(五)本年度内受投诉的工程项目(含家装工程)本单位应写出“投诉解决情况报告”包括整改措施等内容。
四、年检程序:
(一)凡参加年审年检的会员企业,须按照本文件的要求首先进行自检,逐项填写《资质年审表》,并将有关年审全部材料报送室内装饰协会资质部,协会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31层(乘电梯到29楼步行2层),联系电话:0411-39651167、0411-39651168
(二)协会对参加年检会员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检,经审检合格的单位,发给2018年度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对审检不合格的单位,将视情况给予延期转正、限期整顿、缓审、降级以及取消资质等级的处理。其中,在限期整顿和缓审期间,企业不得从事室内装饰经营活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三)年检结束后,年检结果在大连装饰装修网上予以公告。
五、要求
凡连续两年不到协会依《章程》进行年审年检的会员企业限期2018年6月30日前,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到装饰协会。协会将在网站及大连晚报予以通报作废。
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企业提交的有关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规格尺寸大小一律为A4纸。
(二)、凡属本通知规定年检范围内不参加年审年检的室内装饰设计企业、施工企业,材料企业均视为年检不合格予以公告,企业擅自使用过期、伪造资质证书,产生一切经济、法律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参加年检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须按资质等级缴纳会费,甲级1000元初审费(其他费用向中装协缴纳),乙级2000元,丙级1800元,丁级1600元。
请各会员企业按本通知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本年度的年检工作。
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