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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关于申报2014年先进会员单位和先进个人相关规定的通知
  • 来源: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 作者: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 发布时间:2016-03-08 16:49
  • 各装饰会员企业及相关会员单位:
          为加强装饰行业管理,促进装饰行业进步,鼓励会员企业自主创新,不断激发会员单位内在活力,推动装饰行业健康稳步发展,协会拟于2014年12月下旬召开年度工作表彰大会。相关要求及设立奖项如下:
          一、设定工作小组
          协会成立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行业相关组织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严肃性。
          二、评选奖项
    (一)大连室内装饰优秀企业奖
     1、评选范围
    大连市从事室内装饰活动的施工企业、材料用品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施工企业年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5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较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材料用品生产企业年产值500万元以上,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环保评估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含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安全标准)。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有基本的设计、施工队伍,有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材料用品生产企业有基本的研发、生产、管理队伍。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未发生因施工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环保与质量事故。
    3、申报材料
    (1)《大连室内装饰优秀企业申报表》
    (2)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评估合格证明复印件。
    (3)企业产品或施工项目质检、认证证明复印件。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或施工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5)上述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刻盘送交协会。

    (二)大连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奖
    1、评选范围
    大连市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施工面积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2)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规范检测,经有关各方组织的全面验收合格,达到或超过优良工程标准。
    (3)受到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好评,经使用未发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4)申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申报。
    3、申报材料
    (1)《大连室内装饰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施工合同复印件。
    (3)工程竣工记录和验收交付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工程实景图片或者方案效果图(图片应能反映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情况等。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上述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刻盘送交协会。

    (三)大连室内装饰优秀设计奖
    1、评选范围
    大连市公共空间和住宅空间室内设计项目,不分设计类别,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公共空间室内设计项目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0万元以上;住宅空间室内设计项目面积与工程造价不限。
    (2)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设计合理,功能完善,使用方便,未发现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受到用户好评。
    (3)各专业设计均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
    (4)设计理念先进、设计风格鲜明、设计构思新颖,体现创新精神、可持续设计意识和以人为本思想。
    (5)在设计选材与室内环境营造上注重绿色、低碳、安全、节能、环保,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设计的根本前提。
    3、申报材料
    (1)《大连室内装饰优秀设计奖申报表》
    (2)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
    (3)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工程实景图片或者方案效果图(图片应能反映设计的总体风格、设计创意、技术难点等。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上述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刻盘送交协会。

    (四) 大连室内装饰绿色优质产品奖
    1、评选范围
    生产经营的装饰装修材料及陈设用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
    (1)经营、生产企业具备法人资格,拥有自主品牌。
    (2)产品采用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含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节能标准、安全标准)或符合国内先进标准。
    (3)产品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位置,生产企业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4)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居同类产品前列,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
    (5)产品具有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等特点,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未发生因生产或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环保与质量事故,未发生生产或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引起消费者投诉、受到政府或行业组织处罚等情况。
    3、申报材料
    (1)《大连室内装饰绿色优质产品奖申报表》
    (2)产品质检、认证证明复印件。
    (3)产品市场业绩,包括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比较等。
    (4)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评估合格证明复印件。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上述文件以电子档形式刻盘送交协会。

    (五)大连室内装饰行业突出贡献奖
    主要表彰为推动我市室内设计、室内装饰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热情支持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具有广泛影响的单位和人士。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于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15日进行,分为申报、评审、公示、表彰四个阶段。
    (一)申报
    各申报单位向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各奖项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秘书处。
    (二)评审
    评审小组审查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出入选名单。
    (三)公示
    入选名单将在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官方网(www.0411dd.com)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委会将进行复议。
    (四)表彰
    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拟定于2014年12月中下旬在大连市室内装饰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向受表彰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违反评选纪律,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其所获奖项。
    (二)为了做好专家评审、奖牌证书制作、媒体宣传推广等工作,将对每个获奖的单位、项目和产品收取人民币3000元。对已申报但未获奖的不收取费用。
    (三)申报单位接到获奖通知后,应在7日内缴纳相关费用。
        望各会员单位踊跃报名。